张一益律师就景区周边轮胎被扎法律责任议题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

发布时间:

2026-08-13

浏览次数:

近日,乌兰察布黄花沟、辉腾锡勒草原周边大量自驾游客遭遇轮胎被钉子扎破,异地换胎维修被收取高价费用等问题持续发酵,游客质疑存在人为撒钉牟利链条,相关法律问题引发热议。针对这一事件,北京联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海淀分所副主任兼执委会主任张一益律师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从法律角度进行专业解读。


张一益律师表示,若确系人为故意抛撒钉子导致车轮胎受损,行为人将面临行政、刑事及民事多重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层面,恶意抛钉损毁他人车辆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行为人可被处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刑事责任方面,若轮胎维修、更换产生的财产损失累计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或是行为人长期、多次在景区周边道路抛钉扎胎,将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而在民事赔偿上,受害游客可凭借相关票据,向行为人主张赔偿轮胎购置费、补胎费、拖车服务费等全部支出。


张一益律师特别强调,事发路段往来均为不特定社会车辆,轮胎破损极易引发车辆失控、追尾、翻车等严重交通事故,该行为还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该罪属于危险犯,即便未实际发生车祸,只要具备现实危险即可追责。一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司法实践择一重罪处罚,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量刑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