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计免赔险全称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是车险的一个附加险种,指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所负责任,应当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法律依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
第二条第(九)款 商业车险条款设置适当的免赔额和免赔率,应当依照防范道德风险、节约社会资源、促进被保险人防灾减损的目的,遵循条款清晰明确、风险共担比例公平合理、不损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第十一条 保险人在依据本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按照下列方式免赔:
(一)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实行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实行1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实行1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全部事故责任或单方肇事事故的,实行2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
(二)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
(三)违反安全装载规定、但不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四)对于投保人与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绝对免赔额的,本保险在实行免赔率的基础上增加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