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谁支付

发布时间:

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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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谁支付

请您务必知晓,在涉及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方面,其金额将依据赔偿基础与月数的具体情况而产生变动。


除此之外,如果贵公司未能为员工购买必要的工伤保险,那么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本次我们要讨论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内的所有相关费用,均需由贵公司自行承担。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谁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谁支付

法 律 依 据



工伤保险条例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谁支付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