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轻微伤是否能拘留打人者

发布时间: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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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伤人者造成的损害程度被评定为轻伤时,公安部门依法有权力进行拘留及处罚。

实际操作中需综合考量诸多因素,包括案情严重程度、受害者伤势状况以及相关证据的充足与否等等。

这些因素会直接影响公安部门对案件的处理决定。

司法鉴定结果的出具往往需要一段时间。

针对司法鉴定轻伤者能否被拘留的问题,应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