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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岁孩子可以“打酱油”。
现在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未成年人对外界环境及自身行为的认知、辨识能力有所增强,其生理、心理及智力发育成熟度较之以前有明显提升,民法总则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下限,由原来的十周岁下调至八周岁,可以使未成年人更早参与社会生活,并赋予其更多的自主权。八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可以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等相适应的行为,并承担其行为带来的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