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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朋友或同事之间通常会有搭免费“顺风车”的情况,但是要注意,如果在好心让朋友搭便车的过程中,不小心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受伤,驾驶人也需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