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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的器官捐赠须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共同决定,且应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第三款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