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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需在遵守法律法规且经利害关系一致的业主同意下,将住宅房屋用作经营用房,否则其他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有权要求其停止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九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