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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展销会买到假货且柜台已撤的情况下,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